企业和员工的关系,是“相爱”还是“相杀”?这是值得每个人思考的问题。
蓝白,2025.10
蓝白职探01期,视频版已发布
今天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张截图。是深圳一家企业发布的假期调整公告。

公告大致内容是:企业因前几天台风放假,为避免国庆无法出货,让员工在9月27日周六加班1天。有员工不愿加班,于是投诉到了劳动局。几番争取失败后,企业只得放弃9月27日加班。
但这还没完。通告最后,企业宣布收回法定假日之外,由企业单方面给出的假期,包括过年多放的7天假,万圣节、圣诞节等多放的半天假等等。
通告的评论区,有人说:这次我站企业那边。我第一感觉也是这样,但是深入一想,并非如此。因为这是一个三方俱伤的结局。哪三方?企业方,投诉的员工,以及没有投诉的员工。
企业伤在哪里?伤在失去民心上,尤其是哪些没有投诉的员工,他们在看到通告后,对企业的好感肯定是减少的,严重的可能直接变成了恨。
投诉员工伤在捡了芝麻丢了西瓜,白白失去了很多假期;我想,看到通告,他在自责的同时,也会收到很多同事的谩骂。
至于那些没有投诉愿意加班1天的员工,则是被大火殃及的无辜池鱼,不但损失了假期,而且失去了对公司的好感,降低了工作的积极性……
因此,在这个事件中没有赢家,企业和员工如果不及时做出调整,很可能陷入敌对的恶性循环。
如何避免此等恶果的发生?
如果我是那位投诉的员工,我会公开承认自己的错误,承诺决不再做这样的蠢事,同时和公司商量恢复取消的假期。
如果我是公司的领导者,我也会公开承认错误,不应该因为一时的怒火,而伤害了所有员工的利益和感情,同时承诺恢复取消的假期。
如果我是第三类员工,我也会去和公司领导据理力争,争取恢复取消的假期。这不仅仅是为了自己,更是为了员工和企业相互信任,并肩向前,进入良性循环。
最后,真心希望此类双败的事件,不再发生。

专题:蓝白职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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